林宜瑾¶

基本資料¶
| 欄位 | 內容 |
|---|---|
| 層級 | 立法委員 |
| 政黨 | 民主進步黨 |
| 縣市 | 臺南市 |
| 選區類別 | 區域 |
| 選區 | 臺南市第4選舉區 |
| 議會 | 立法院 |
現職與時間軸¶
| 職稱 | 屆期 | 起始 | 現任 |
|---|---|---|---|
| 立法委員 | 第 11 屆 | 2024-02 | 是 |
言論時間軸¶
2026-03-20 — 立法院「空氣質詢」爭議與中國軍事威脅譴責案¶
(在野黨)拒絕譴責中國對台軍事威脅,卻提案譴責台灣官員,可悲、可恥亦可恨。
立場:林宜瑾批評國民黨、民眾黨對於民進黨提案要求立法院譴責中國軍事行動遭藍白聯手封殺,卻反過來提案譴責召委李柏毅與內政部長劉世芳,並質疑民眾黨籍立委李貞秀直到去年3月才提出註銷中國戶籍證明、被提名時資格有疑義。(反)
2026-01-05 — 回應在野黨指控兩岸條例修法撤案¶
國民黨立即停止造謠!沒有成案何來撤案!
立場:林宜瑾駁斥國民黨團指控其撤回兩岸條例修法提案,強調案件從未正式成案,因案件牽涉範圍廣、需完整修法時間,並非撤案。(中立)
2026-01-03 —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兩岸定位)¶
台灣、中國一邊一國不是句口號,兩岸分屬兩國這個概念本身,就是國際級的基本常識。希望透過法律明定,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間對等的國與國關係。
立場:以林宜瑾為首之提案人(連同王義川、徐富癸、張雅琳、賴惠員等5人提案,19位黨籍立委連署),提案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更名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關係條例》,並刪除「國家統一前」字眼及「地區」用語,主張確立台灣與中國對等國與國關係。(反)
2026-01-03 —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連署名單¶
(提案內容)將法案名稱改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關係條例」,並刪除原條文中「國家統一前」以及透過「地區」相稱兩國領土之用語。
立場:林宜瑾為5位提案人之一,發起修法連署,獲19位民進黨立委連署支持,明確主張兩岸為兩國關係定位。(反)
利害關係¶
| 對象 | 關係 | 說明 | 涉中 | 來源 |
|---|---|---|---|---|
| 民主進步黨 | 黨籍/黨職 |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曾任民進黨第17屆中央常務委員、第13-14屆中央執行委員、第10屆黨代表、第19-21屆中央評議委員。 | 來源 | |
| 新潮流系 | 派系成員 | 民進黨內新潮流系(南流)代表性人物之一,媒體報導稱其為「賴清德總統子弟兵、民進黨新潮流系立委」。 | 來源 | |
| 林俊憲 | 同黨立委/台南政治盟友 | 同為民進黨籍台南立委,在林宜瑾詐領助理費案一審重判7年後公開回應,坦言此事將衝擊民進黨在台南的政治布局(「這當然會啊,這當然會啊」),並表示尊重司法、認可其上訴權利。 | 來源 | |
| 台灣勞工陣線 | 曾任職員 | 從政前曾任台灣勞工陣線職員,具社運與勞工運動背景,曾為野百合學運校際代表。 | 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