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永康¶

基本資料¶
| 欄位 | 內容 |
|---|---|
| 層級 | 立法委員 |
| 政黨 | 中國國民黨 |
| 縣市 | 不分區 |
| 選區類別 | 全國不分區 |
| 選區 |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
| 議會 | 立法院 |
現職與時間軸¶
| 職稱 | 屆期 | 起始 | 現任 |
|---|---|---|---|
| 立法委員 | 第 11 屆 | 2024-02 | 是 |
言論時間軸¶
2026-07-03 — 南海仲裁案十週年與太平島定位¶
今年7月12日是南海仲裁庭判定太平島是『礁』非『島』案的10周年;外交部當日應公開重申我方反對立場
立場:呼籲外交部在南海仲裁案十週年當日公開重申反對仲裁結果的立場,並指出太平島因裁定無法主張領海與專屬經濟海域(EEZ),近期已有中共公務船闖入太平島適用之禁限制水域,且海巡雷達僅能監控12浬範圍、無法掌握24浬船舶動態(反)
2026-05-06 — 美國對台軍售與直接商售(DCS)採購策略¶
美方也持續向我方說明,商購是快速形成關鍵戰力的良好管道
立場:在立院質詢中主張美國「直接商售」也屬軍事採購一環,強調台灣之盾系統整合需引進美軍現役裝備外的AI科技,必須仰賴直接商售管道,並指出2025年美國商售總額已超越軍售(中立)
2025-06-14 —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9條修正案(國防部反對意見)¶
國軍並不能夠涉及這部分的權力
立場:面對國防部指控修法將「淡化主權」、恐向國際社會釋放台灣「退讓主權」錯誤訊息,陳永康回應解嚴後外離島執法本由海巡署負責而非國防部,盼透過跨部會協商處理(中立)
2025-06-13 —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9條修正案(金馬禁限制水域劃設權責)¶
在國際法裡,只有『internal waters』、『international waters』,建議把1982年海洋法公約的定義搞清楚
立場:駁斥「矮化主權」批評,主張禁限制水域劃設與領海主權是完全不同的議題,提案是將劃設權責從國防部移轉至海洋委員會,目的在跨部會協商、避免衝突,而非內海化(中立)
2025-06-13 —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9條修正案(金馬水域「內戰化」爭議)¶
國軍沒有射擊的權力,所以這要做溝通
立場:主張修法理由是「兩岸尚未在法理上終結1949年以來的內戰狀態」,禁限水域議題應淡化以降低兩岸衝突形式,批評反對者「替對方找到理由」;此提案遭公民團體與陸委會、國防部批評為矮化主權、內戰化台灣(反)
2025-01-17 — 海纜遭中國權宜船切斷後的政府跨部會協調機制¶
八份報告中居然沒有一張圖,圖是圖、表是表,要做精確的校正;跨部會協商不能各說各話,都講得對,但無法收斂
立場: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詢中,批評政府各部會(含國防部、數發部等8部會)對中國權宜船切斷海纜事件的因應報告缺乏整合圖像,要求建立共同資料庫與平台(中立)
利害關係¶
| 對象 | 關係 | 說明 | 涉中 | 來源 |
|---|---|---|---|---|
| 中國國民黨 | 黨籍/黨職 | 第11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2024年2月就職),並自2024年7月31日起擔任中國國民黨黃復興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另為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委員 | 來源 | |
| 黃復興工作委員會 | 主任委員 | 自2024年7月31日起擔任中國國民黨黃復興工作委員會(以退伍軍系黨員為主之黨內組織)主任委員 | 來源 | |
| 台灣民主基金會 | 董事/顧問 | 擔任財團法人台灣民主基金會董事 | 來源 | |
| 國防部 | 政策交鋒對象 | 所提「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9條」修正草案,遭國防部公開反對,指恐引發「退讓主權」疑慮、向國際社會釋放錯誤訊息 | 是 | 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