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昭姿¶

基本資料¶
| 欄位 | 內容 |
|---|---|
| 層級 | 立法委員 |
| 政黨 | 台灣民眾黨 |
| 縣市 | 不分區 |
| 選區類別 | 全國不分區 |
| 選區 |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
| 議會 | 立法院 |
現職與時間軸¶
| 職稱 | 屆期 | 起始 | 現任 |
|---|---|---|---|
| 立法委員 | 第 11 屆 | 2024-02 | 是 |
言論時間軸¶
2026-07-12 — 兩岸/IPAC金門海域考察/國安¶
全程都是在『自家海域內』考察、沒有越界
立場:隨IPAC(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6國議員代表團首度前往台灣海峽水域考察中共灰色地帶活動後,駁斥「激怒中國」的批評,強調考察全程未越界、無挑釁行為,親眼見到金廈大橋與中國海警船距離很近但雙方均未跨越海域中線。(中立)
2026-03-20 — 兩岸/國籍法/民進黨立委雙重國籍爭議¶
單一國籍,有本事請公開宣布『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立場:在立法院會質詢時嗆聲要求賴清德政府公開宣布「台灣、中國一邊一國」,藉此質疑民進黨在國籍法與兩岸定位上的立場,引發在場民進黨立委齊聲回應「台灣、中國,一邊一國」的激烈交鋒,事件在網路上引發她「換黨換腦袋」的爭議(她曾是一邊一國行動黨不分區候選人)。(中立)
2026-03-20 — 兩岸/國籍法/民進黨立委雙重國籍爭議¶
你們不配;有本事宣布一邊一國
立場:同一場立院交鋒中,陳昭姿對民進黨立委回喊「台灣中國一邊一國」的反應表示「你們不配」,並要求立法院長韓國瑜暫停計時;報導同時揭露她2019年曾以「一邊一國行動黨」不分區第一名身份參選並自稱「台獨份子」路線的舊貼文,形成立場對比。(中立)
2026-01-10 — 代理孕母(代孕)入法/人工生殖法修法¶
民進黨抹黑她與陳菁徽綁架他人子宮前,是否要先回頭批評第一位提出修法的賴清德?女性應該擁有自主決定身體權利,包括墮胎、成為代理孕母,沒有人能定義女性應該成為什麼樣子
立場:力推將代理孕母納入人工生殖法修正案,批評民進黨政院版本排除代孕條款是雙標,並在衛環委員會提出修正動議,主張將單身女性、女同志與不孕夫妻一併納入適用範圍(該動議最終未通過)。(正)
2026-01-09 — 代理孕母立法/柯文哲承諾/民眾黨兩年條款¶
沒有簽2年條款,代理孕母法案通過會離任
立場:證實柯文哲當初邀她出任不分區立委時,特別承諾協助其在任內完成代理孕母(代孕)法案通過,因此未與其他民眾黨不分區立委一樣受兩年條款輪替約束,她並表示會配合黨務運作、盡快完成立法後才卸任。(正)
2025-12-11 — 立委助理費除罪化¶
至少方向不會往全面除罪化方向,也許會有個折衷的版本
立場:身兼民眾黨團幹事長的陳昭姿響應284位跨黨派國會助理連署,反對助理費除罪化法案全面通過,並表態民眾黨團立場傾向折衷版本而非全面除罪化,她並簽署連署表達受影響者也應有發聲權。(反)
2025-07-28 — 726罷免後朝野關係/柯文哲案/國會改革法案/代孕法¶
只要綠營釋出善意,綠白就能重建關係
立場:在726罷免全數失敗、行政院研擬對財劃法等提出覆議之際,陳昭姿代表提出三項與民進黨重建合作關係的條件:立即釋放柯文哲、接受國會改革法案已通過的既定事實、加速通過《代孕法》。(中立)
利害關係¶
| 對象 | 關係 | 說明 | 涉中 | 來源 |
|---|---|---|---|---|
| 台灣民眾黨 | 所屬政黨/黨團幹事長 | 陳昭姿為台灣民眾黨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2024年就任),並多次出任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2025年2月再度出任)。 | 來源 | |
| 柯文哲 | 政治盟友/黨主席邀請 | 時任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邀請陳昭姿出任不分區立委,並承諾協助其完成畢生心願的代理孕母立法,因此特別同意她不受民眾黨立委兩年條款輪替限制,須待代孕法案通過後才離任。陳昭姿並曾提出以「立即釋放柯文哲」作為與民進黨重建合作關係的條件之一。 | 來源 | |
| 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 | 台灣代表團共同主席 | 2024年台灣正式成為IPAC(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會員國,陳昭姿與民進黨立委范雲共同擔任台灣代表團創始共同主席,跨黨派共同參與該聯盟關注中國政策、人權與國際安全等議題的活動,包括2026年7月隨IPAC代表團赴台灣海峽水域考察中共灰色地帶行動。 | 是 | 來源 |
| 范雲 | 跨黨派合作夥伴(IPAC共同主席) | 陳昭姿(民眾黨)與范雲(民進黨)共同擔任IPAC台灣代表團創始共同主席,展現對中政策議題上的跨黨派合作,兩人並曾一同隨IPAC代表團赴金門及台灣海峽水域考察。 | 是 | 來源 |